顏色為這世界帶來繽紛,而人類不光只看到顏色本身而已,而是從顏色中產生出「意義」。
這篇來自NY Times上的文章帶我們回顧「粉紅色」的歷史,一起看到這個顏色的價值與意義如何隨著不同的時代條件而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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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,粉紅的越軌性影響力有一個很長的形成過程。在西方文化裡,從接近紫紅到淡而偏粉的這個顏色的各種色調曾受到貴族的喜愛,14世紀後期,來自印度和蘇門答臘的新染料制出了更飽滿的粉紅色後,這個顏色就更受歡迎了。
18世紀中期,蓬帕杜夫人使一種更甜蜜的粉紅色成為時尚之顛:在弗朗索瓦·布歇為她畫的幾幅肖像中,她穿了一系列的滿是絲帶、時髦且自信的貝殼粉色女禮服和女士晨衣。
粉紅色在那個年代男女皆宜,展覽中一具穿著耀眼上衣和半長褲的人體模型強調了這一點,它穿的淡鮭魚色絲緞與奶油色刺繡馬甲背心對比鮮明。
但到了19世紀中期,男人們大多已把粉紅色留給了他們的姐妹和妻子,她們當中的任何一位都可能穿過時裝技術學院陳列的那件19世紀中期的故作忸怩的、粉紅色塔夫綢禮服,其多層的裙擺鑲嵌著流露的荷葉邊。斯蒂爾寫道,粉紅在那時被視為一種俏麗的顏色,表達了柔軟與俏皮活潑的性格。
時代不同了,粉紅色的形象也在變化。到19世紀晚期,粉紅已如野草般平常。苯胺染料的引入,生產出了格外明亮、偶爾花裡胡哨的粉紅色,讓這種顏色的聲望下降,變得粗俗,帶上了埃米爾·左拉(Emile Zola)小說裡女店員和妓女賣弄的色彩。
半個世紀之後,粉紅才恢復了自己曾經有過的名聲,成了足夠奢華也足夠無聊的顏色,讓定製時裝設計師查爾斯·詹姆斯(Charles James)把它用在一件舞會禮服上。陳列在高高的展台上的詹姆斯1955年設計的晚禮服,是一件令人印象深刻的展品:黑色絲絨披肩像花朵一樣張開,炫耀出其俏皮的淡粉色襯裡。
(以上引用網頁原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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